编辑: 丶蓶一 2019-07-15
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 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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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地址: 子洲县苗家坪王庄村 地址: 子洲县苗家坪王庄村 目录报告正文 表1 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依据

1 表2 项目工程概况

3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8 表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0 表5 验收调查内容

12 表6 验收监测

13 表7 验收调查结论

15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3:验收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 表1 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子洲县苗家坪工业园 主要产品名称 压缩天然气 设计生产能力 60000Nm3/d 实际生产能力 60000Nm3/d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4年12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5年02月 调试时间 2016年05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年06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6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3.

5万元 比例 3.3% 实际总概算 1600万元 环保投资 66.6万元 比例 4.16%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最新修订);

(6)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

682 号,2017.10.1);

(7)《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8)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017.11.20);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05.15);

(10)国家环保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环监〔1995〕335 号);

(11)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部编制的《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01月;

(12)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榆政环发〔2014〕315号);

(13)陕西同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同元监(现)字(2019)第455号).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本次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进行验收,根据《子洲汇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CNG加气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子洲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子政环函〔2012〕12号),该项目竣工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通知单(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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