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15
商州环函z2019{52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关于对商州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洛市商州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商州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污水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审批报告"收悉,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商州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冀村),截污管道由创业园污水管接驳口沿冀村村道向西敷设39米,再沿村道向南敷设305米至312国道北侧,中途穿越西合铁路涵洞,然后沿312国道再向西敷设89米,向南穿越312国道到达丹江北岸,由北向南穿越丹江,管道长度165米,穿越丹江后沿亚迪路向西敷设至市污水处理厂,总长度1213米.

辅助工程:设污水检查井22座、倒虹进出水井2座、沉泥井7座.收水范围包括中小企业创业园、冀村、刘河村和龙山村三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项目总投资1472.91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严格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区政府治污降霾的相关规定及"报告表"中关于扬尘(粉尘)污染防治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采取分段式施工,施工现场周边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材料围挡,工地内裸露地面、弃土、弃渣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等应当进行及时洒水、覆盖、清运等,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工地进出口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等,如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和投诉,环保部门将依据环保相关法规从严查处.

2、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和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现场洒水降尘;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旱厕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

3、强化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噪声对施工周围民众的影响.

4、合理处置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或回填,建筑垃圾可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加强运营期污水恶臭的污染防治.检查井的设置应远离住户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且必须加盖密封,在倒虹管两侧的竖井周围种植树木加强绿化,以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对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定期清掏,使用垃圾专用车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污泥运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4、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建设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四、你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信息,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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