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9-16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鹰环函字〔2019〕58号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广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新能源、电子真空用高纯无氧铜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西广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年产1万吨新能源、电子真空用高纯无氧铜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允许类.

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以鹰高新科经字〔2019〕8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地理坐标东经116°59'

50.55 、北纬28°13'

20.43 ).厂区总占地面积37333m2,本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800m2.厂区东侧为园区变电站,西侧为G206国道,北侧为体育馆路,南侧为江西红背带防腐木有限公司.项目属扩建工程,在现有年产2万t高精度无氧银铜合金线、异形建材基础上,新建以A级阴极铜为原料,经电炉融化、脱氧除气、铸锭等工序生产高纯无氧铜锭,其中圆锭坯经洗面、卧式挤压、拉拔等工序生产高纯无氧铜棒(异型材);

方锭坯经热轧开坯、洗面、冷轧、退火、分条等工序生产高纯无氧铜带等主要内容,新增年产5000t高纯无氧铜锭、3000t高纯无氧铜棒(异型材)以及2000t高纯无氧铜带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2万,约占总投资的0.95%.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 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生态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

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 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白露河.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熔化烟气.熔化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尾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保持生产设备和车间密闭,烟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项目生产车间(3#厂房)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卧式挤压机、液压拉拔机、铜棒矫直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乳化液、废边角料、熔化炉渣、布袋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 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原则分类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熔化炉渣和布袋除尘灰外售给其他厂家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乳化液属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高新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 三同时 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高新生态环境局.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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