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5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1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清新区禾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工程(EPC+O),已由清新发改[2018]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清新区禾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工程(EPC+O)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新区禾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工程(EPC+O)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盘先生 联系

电话:0763-5672500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禾云居委会建设南路10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

电话:0763-3631923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

电话: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占地面积3832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沉池、均质池、硝化池、反硝化池、清液池、清水池、浓缩液池、污泥池、风机房、污泥脱水间、污水收集池、膜车间、配电间、化验室、加药室、检测间、值班室、发电机房、设备棚、中控室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渗滤液200立方米.本项目委托运营内容为:对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委托运营管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的EPC+O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 EPC+O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项目移交运营等工作;

2.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EPC+O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概(预/结)算审核、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 EPC+O 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

2.3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2.4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或以上要求;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质量标准: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

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5、本次招标项目的运营管理期限:3年(从项目完成验收、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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