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4
松滋市工业用地(招商企业)奖扶资金拨付流程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财政服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本着方便快捷、简化流程的原则,现对工业用地(招商企业)奖扶资金拨付流程进行明确.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于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办理工业用地(招商企业)奖扶的前提是:用地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挂牌出让,用地企业摘牌,签订出让合同,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土地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凡未办理土地结算的,不予受理奖扶资金拨付事宜.

1、招商企业在国土、财政部门办完土地结算手续后,向市政府书面提交拨付配套资金(奖扶)的请示,并附《投资协议》、《土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款凭证等复印件.

2、财政局预算科代理市政府办收文,受理企业配套资金申请,告知非税局对出让宗地结算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预算科按照《投资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核算,确认配套(奖扶)资金额度,提出拟办意见交分管局长、局长审签后送市领导审批(限时:2个工作日).

3、市领导签署拨款意见后,预算科将拨款复印件传递给非税局,非税局制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分配表》交财政局预算科(限时:0.5个工作日).

4、预算科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分配表》对应科目进行指标上线(限时:0.5个工作日).

5、财政局部门管理科室根据预算科指标上线通知拨付资金,将款项拨付企业落户的所属乡镇、工业园区(限时:2个工作日). 松滋市财政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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