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14
职称评审操作办法 (2019年2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 学院从 建设品牌学院、发展强势学科、培养优秀人才 的思路出发,坚持以 学术活跃,教学严谨,科研出色,教育创新 为建院宗旨,以 努力建成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研究教学型学院 为发展目标.

为凝聚发展共识,规范评价体系,学院将职称评定与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科研任务、教学工作等相结合,以 学科发展引导个人成长 为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进 个人工作评价与学院发展评价 相统一,特制定本职称评定办法. 第二条 基本依据 以《中北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基本依据,结合学院实际,以德、能、绩为考核导向. 第三条 考核条件

1、进入本评定程序的教师需符合中北大学相关职称评定条例.

2、教学必备条件:在任现职期间,至少申报教改项目1项或者发表教改论文1篇.

3、科研必备条件:在任现职期间,申报教授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申报副教授,须申报国家级项目一项. 第四条 适用对象 根据学校学科组分类,参加本学院职称评定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 职称评审办法 第五条 评审思路 学院职称评定紧紧围绕该办法所述指导思想,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个体进步,通过团队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关键考核教师的职业水平,重点在个人教学、科研和其对学科与教学、学院公益事项的贡献. (1)以教学工作为杠杆,充分尊重教师在课堂、实验、实习和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贡献,鼓励教师从教学竞赛、精品课程、教改项目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着手,努力研究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突出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并以此作为教学环节的评价标准;

(2)以科研工作为着力点,支持教师从项目申报、科技攻关、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等方向入手,面向国家发展和地方需求,鼓励教师积极申请项目,努力争取经费支持,进一步改善科研条件、加强科研协作、形成科研梯队、搭建科研平台,从而促进专业纵向延续和学科横向拓展. 职称评定遵循 公开、客观 原则,以量化考核计算方法对教师所获教学、科研成果、其对学科与教学和学院公益事项的贡献进行打分排队.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职称参评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学院职称评审业绩考核表》;

2、核对打分:学院管理部门按照量化考核算法,对考核表进行核对、打分;

3、异议公示:学院公示量化排名结果,接受监督、异议和举报,异议期收集的的相关问题和意见,由职称评议组组长负责召集学院院务会成员及参评人员,对申诉进行解释和处理确定最终得分;

4、评议排名:公示无异议后,职称评议组组长负责召集学院职称评议组成员,组织开展职称评议会议,听取参评人员工作汇报,由全体评议成员进行评议排名,评议排名遵照如下原则: (1)参会评议组成员需满足其应到人数的2/3,否则评议会议无效;

(2)评议排名应尊重成果得分排名的客观性,以同系列参评人员成果得分均分的15%作为级差.参评人员的成果得分相差大于级差时,学科组评议不能改变其排名次序,否则该投票无效. (3)汇总评议组成员排名次序,将有效评议组成员排名次序求和,最终结果由低至高即为评议排名次序,学科组评议排名次序将作为最终排名结果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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