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14
蔡政办〔2014〕45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安全 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蔡甸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蔡甸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武汉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

(三)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本区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街(园区)乡镇或单一职能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跨街(园区)乡镇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3.对于可能发生较大或者以上级别的事故按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4.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由区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规范有序、组织落实,体现 以人为本 思想,实行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建立和谐社会.

(六)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体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街(园区)乡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区特种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区急性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二、风险分析

(一)区危险行业风险分析 区域内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行业、现状、事故类型及危险性分析见表1. 表1 蔡甸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 适用范围:蔡甸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行业 现状 事故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职业危害 涉及职业危害企业众多,其中大中型企业主要分布在沌口、常福、凤凰山三个工业园区内. 灾害类型主要是粉尘爆炸以及接触放射性物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及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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