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14
黔西南州审计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黔西南州审计局在省审计厅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州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不断探索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措施和途径,改进审计方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我州一个审计项目首次获国家审计署表彰为全国审计优秀项目,两个项目获省审计厅表彰为全省优秀项目,三人分获《中国审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成都特派办、省审计厅表彰为审计工作先进个人;

同时,全州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有两个县(市)审计局(兴义、望谟)获表彰为全省文明先进单位,州审计局在获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首次获中央文明委表彰为 全国文明单位 .

一、201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精心安排和认真落实审计计划,不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打破科室分工界限,科学整合人力资源,不断扩大对公共资金、公共权力、公共改革、公共资源、公共投资、领导干部经济事项等方面的监督覆盖面.2015年,全州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21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27,601万元,其中:各类违规资金152,53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75,082万元;

审计决定作出处理处罚资金205,16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0,54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9,788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8,021万元,应调帐处理资金76,204万元;

出具审计报告 121篇,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78条.

(一)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和服务水平. 1.围绕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财务资金审计.始终坚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跟财政改革进程和步伐开展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同级审工作.组织对州财政局(含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州地税局、国家金库黔西南州中心支库的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总预算账、国库资金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账等进行了监督.同时对州林业局、州重大项目办、州公积金中心、州招商中心等多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管理分配的专项资金进行延伸审计,关注财政预算执行、存量资金和农林水等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发现和揭露财政改革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真正看好财政公共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加强财政管理. 2.围绕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加强民生资金项目审计.(1)完成宁波市对口帮扶资金绩效审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宁波市对口帮扶(支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黔西南州审计局与宁波市审计局签订的《宁波市对口帮扶黔西南审计合作协议书》协议事项,州审计局组织对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1996年至2014年管理使用宁波市对口帮扶资金(含物资折价) 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帮助效果明显.同时,审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更好地实现帮扶效能,保障宁波对口帮扶目标的实现.(2)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根据省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州组成9个审计组,对全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州本级和8个县(市)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延伸调查了11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74个街道办(乡镇)、24个居(村)委会、321户家庭,并对26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28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94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分配公平、管理规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维护群众住房保障权益,推动 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目标的实现. 3.围绕资金节约效益高效,加强政府投资审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主动服务,应审尽审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性投资前置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2015年,全州完成前置审计项目865项,建设方报审金额1,227,992.04万元,审定金额1,078,292.31万元,审计净核减149,69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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