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4
津教发〔2019〕11号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江津区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 主持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委(管)属事业单位,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校(园)长在深化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形成既有利于名校长自身不断完善和发展,又有利于促进学校中青年管理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和造就一支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高素质专家型校长队伍,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管理领军人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遴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校(园)长.

二、主持人遴选条件和职责

(一)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 2.具有较高的师德威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学校管理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办学特色方面在全区具有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主持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4.有指导中青年校长成长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 5.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校长. 6.具有履行名校长工作室职责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制定学员周期培养目标和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并报区教委备案;

2.对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学员成长档案;

3.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学员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对学员所在学校工作进行指导;

4.承担有关学校管理、校长培养培训的课题研究,工作周期期满时,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报告,完成1篇学校管理创新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报告,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研究论文;

5.积极组织、聚集优秀校长集中研讨,共同进步;

6.利用网络交流平台,上传教学资源和学员成果分享资料,开展主题论坛、在线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

7.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8.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三、遴选程序 1.区教委制定遴选办法并发布通知. 2.由具备条件的校长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校(学区办)推荐. 3.区教委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学校(学区办)推荐人选进行考查、考核,综合考虑布局、学科、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需要和要求进行评审,提出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建议名单.经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在江津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4.区教委批准,以名校长本人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授牌.

四、名校长工作室的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参照《江津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执行.

五、名额分配 各直属校、学区办可分别推荐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1名.经区教委初审并经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认定2个及以上江津区首批名校长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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