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9-19
巴马瑶族自治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巴安委〔2017〕17号 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巴马瑶族自治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11年至今,我县共发生电气火灾37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224万余元,电气火灾起数占全县火灾总量58%,伤亡人数及损失数占总量的50%以上.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桂安委〔2017〕13号)和《河池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河安委〔2017〕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行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通过三年治理,整治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改造一批难以整改的居居住宅、查处一批伪劣电气线路产品、培训一批电气火灾防范明白人,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力争实现社会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全县电气火灾事故有效降低工作目标.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全区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 线上、线下 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

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

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

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 三无 电器产品等问题;

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

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

排查清理社区、村屯 三线 (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搭挂问题,确保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弱电线与电力中低压导线等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排查整治社区、村屯沿街铺面户外广告牌遮挡、封闭电气线路或变配电设备等易引发火灾的违章行为;

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 三无 电器产品等问题,逐一填写《电气火灾防范网格检查表》(附件2).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和大功率生产设备的规范设置,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逐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统筹推动解决. 8.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是指通过特联网技术,对电气设备导线过热、过载、短路、漏电等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深度、电流和漏电电流)不间断的数据跟踪与统计分析,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并即时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用电单位开展治理,达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的管理系统,是科技兴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9. 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时间与步骤 即日起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上旬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0月前).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与工作内容 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县依托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公安、工信、民政、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主要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行业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职能分工,具体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一)县安委会办公室

1、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2、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作为2017至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到安全惠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2、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结合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确定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作为典型示范.

4、鼓励少数民族村寨通过 三个一点 方法(政府财政补助一点、乡镇设法解决一点、村寨群众集资一点)的方法,积极动员和协调村屯电气入户改造工作,推进村民家庭电气线路改造.

5、发动乡镇、村组等基层网格组织加强村民用电设施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村寨电气安全联合检查;

指导村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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