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4
晋政文〔2019〕60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方案的批复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的请示》(晋城管〔2019〕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江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即晋江市市域649KO.

二、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7―2020年;

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

三、批准后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晋江市进行天然气工程建设,都应符合本规划要求.如需对该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则应按法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 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应急 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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