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14
忻环评函〔2019〕23号 关于原平市安泰昌运输队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原平市安泰昌运输队: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原平市安泰昌运输队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的申请》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原环审函字〔2019〕00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原平市轩岗镇刘家梁村道子沟内新建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煤矸石全部来自于同煤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原平市众人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平市泰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煤矸石17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墙、截水沟、排洪涵管、消力池、排水明渠、土地复垦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982.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2006年6月7日,原忻州市环保局对原平市众人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洗原煤70万吨/年新建项目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2011年11月30日,原忻州市环保局对原平市泰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入洗原煤180万吨新建项目出具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忻环验字〔2011〕26号);

2017年12月15日,刘家梁煤矿针对矿井升级改造工程实行了环保自主验收.原平市发改局出具了该项目备案文件(原发 改备案〔2019〕11号),原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同意该项目用地的意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挡墙、截水沟、排洪涵管、消力池、排水明渠、边坡等工程的建设;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

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填埋区场地平整;

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并配套建设一座10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场内煤矸石淋溶水通过排洪涵管、排水明渠、截水沟排入消力池后回用于场地填沟作业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工作人员的盥洗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沿路抛洒;

回填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规划填埋作业区,分片区堆存,煤矸石及时压实覆土、洒水,减少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

场界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实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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