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27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式 1.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4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5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5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6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6 6.铁路、航空、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4表)7 7.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5表)7

(二)综合定报表式 1.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P402表)8 2.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P403表)8 3.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9

(三)基层年报表式 交通运输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9

(四)基层定报表式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10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10 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11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P207表)11

四、附录

(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的行业填报目录

12

(二)P201表、P201―1表的能源填报目录

12

(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13

(四)主要指标解释

18

(五)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25

(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44

(七)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45

(八)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

50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局、公司)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要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 本报表制度主要由综合年报表、综合定期报表、基层年报表、基层定期报表构成,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和能源单耗等情况.

(四) 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4表)、 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5表)、 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 (P402表)、 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P403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P303―1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P303―3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P303―4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P303―5表) 调查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自行确定;

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

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 (P406表)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五)汇总上报要求 1.国务院各部(公司)的报表均报送汇总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 (P201-1表)、 工业企业水消费 (P206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P207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企业报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P303―1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P303―3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P303―4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P303―5表) 、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P406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报送综合表. 2.本制度中,除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P303―1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P303―3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P303―4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P303―5表) 、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P406表),各表的价值量指标和目录中的气体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时间、方式 页码

(一)综合年报表 P303-1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5月底前,电子邮件

4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同上

5 P303-3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同上

5 P303-4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同上

6 P303-5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同上

6 P304表 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年报 铁路、航空企业 铁道部、民航总局 3月底前,邮寄或传真

7 P305表 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年报 公路、水上运输企业 交通部 3月底前,邮寄或传真

7

(二)综合定期报表 P402表 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 月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的石油生产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月后20日前邮寄或传真

8 P403表 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月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的石油销售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月后20日前邮寄或传真

8 P406表 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季报 与表中所列各指标统计范围相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季后23日12时前.电子邮件

9

(三)基层年报表 P109表 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年报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确定

9

(四)基层定期报表 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季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月(季)后12日12时前;

1月免报;

电子邮件

11 月报 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P201-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P206表 工业企业水消费 半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半年为7月20日12时前;

电子邮件

12 P207表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月后15日12时前,1月免报;

电子邮件

12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综合机关名称: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200 年表号:P303―1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炭 合计 (万吨) 原煤 (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炭(万吨) 焦炉 煤气 (亿立 方米) 其他 煤气 (亿立 方米) 石油 合计 (万吨) 甲乙123456789

一、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 1.年初库存量 2.一次能源生产量 3.回收能 4.外省(区、市)调入量 5.进口量 6.我轮、机在国外加油量 7.本省(区、市)调出量(-) 8.出口量(-) 9.外轮、机在我国加油量(-) 10.年末库存量(-)

二、加工转换投入(-)产出(+) 1.火力发电 2.供热3.煤炭洗选 4.炼焦5.炼油6.制气其中:焦炭再投入(-) 7.煤制品加工

三、损失量 其中:运输和输配损失 终端消费量

(一)第一产业 其中:农、林、牧、渔业

(二)第二产业 1.工业 其中:用作原材料 2.建筑业

(三)第三产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 2.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3.其他

(四)生活消费 1.城镇 2.农村

五、平衡差额(+、-)

六、消费量合计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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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25 26

27 28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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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6

37 38 续表 原油(万吨) 汽油(万吨) 煤油(万吨) 柴油(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化石油气 (万吨) 炼厂干气(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力(万百万千焦) 电力(亿千瓦小时) 其他能源 (万吨 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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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1(煤炭合计)=2+3+4+5;

9(石油合计)=10+11+12+13+14+15+16+18. (2)行平衡关系:37(平衡差额)=01+12-21-23;

38(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全部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

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

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

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

18≥19;

21≥22;

24≥25;

26(第二产业)=27+29;

27≥28;

30(第三产业)=31+32+33;

34(生活消费)=35+36. 4.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包括中间投入和损失量)

200 年表号:P303―2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炭合计(万吨) 原煤(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炭(万吨) 焦炉 煤气 (亿立 方米) 其他 煤气 (亿立 方米) 石油 合计 (万吨) 甲乙123456789按附录

(一)目录填报 续表 原油(万吨) 汽油(万吨) 煤油(万吨) 柴油(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化石油气 (万吨) 炼厂干气(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力(万百万千焦) 电力(亿千瓦小时) 其他能源 (万吨 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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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1(煤炭合计)=2+3+4+5;

9(石油合计)=10+11+12+13+14+15+16+18. (2)行平衡关系:与行业分类目录平衡关系一致. 4.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200 年表号:P303―3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煤炭合计(万吨) 原煤(万吨) 洗精煤 (万吨) 其他 洗煤 (万吨) 煤制品 (万吨) 焦炭(万吨) 焦炉煤气(亿立 方米) 其他煤气(亿立 方米) 石油合计(万吨) 甲乙123456789按附录

(一)目录填报 续表 原油(万吨) 汽油(万吨) 煤油(万吨) 柴油(万吨) 燃料油 (万吨) 液化石油气 (万吨) 炼厂干气(万吨) 天然气 (亿立方米) 其他石 油制品 (万吨) 其他焦 化产品 (万吨) 热力 (万百万千焦) 电力(亿千瓦小时) 其他能源 (万吨 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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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根据现有资料加工编制并负责报送. 2.本表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3.平衡关系: (1)列平衡关系:1(煤炭合计)=2+3+4+5;

9(石油合计)=10+11+12+13+14+15+16+18 (2)行平衡关系:与行业分类目录平衡关系一致 4.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200 年表号:P303―4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计量单位:万吨标准煤 指标名称 代码 原煤洗精煤 其他 洗煤 煤制品 焦炭焦炉 煤气 其他 煤气 原油 汽油 甲乙123456789填报目录与P303-1表相同 续表 煤油柴油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干气天然气 其他石 油制品 其他焦 化产品 热力电力其他能源合计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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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P303-1表乘以折标准煤系数生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报送. 2.平衡关系: 列关系:23(合计当量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0+22 24(合计等价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9+21+22 上述两式不适用第38行消费合计. 行关系:37(平衡差额)=01+12-21-23;

01(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02+03+04+05+06+07+08+09+10+11;

1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13+14+15+16+17+18+20;

23(终端消费量)=24+26+30+34;

18≥19;

21≥22;

24≥25;

26(第二产业)=27+29;

27≥28;

30(第三产业)=31+32+33;

34(生活消费)=35+36. 38行1至22列的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的投入量(加工转换部分的全部负值求和后取绝对值)+21+23;

38行

23、24列的消费量合计=-2(加工转换投入产出)+21(损失量)+23(终端消费量)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包括发电、供热损失)=12行23列的单元数值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等价值损失,发电、供热没有损失)=12行24列的单元数值 3.报送时间为5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综合机关名称: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200 年表号:P303―5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08)119号 有效期至:2009年6月 计量单位:万吨标准煤 指标名称 代码 原煤洗精煤 其他 洗煤 煤制品 焦炭 焦炉 煤气 其他 煤气 原油 汽油 甲乙123456789按附录

(一)行业目录填报 续表 煤油 柴油 燃料油 液化石油气 炼厂 干气 天然气 其他石 油制品 其他焦 化产品 热力电力其他 能源 合计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当量值 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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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P303-3表乘以折标准煤系数生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报送. 2.平衡关系: 列平衡关系:23(合计当量值)=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0+22 24(合计等价值)=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9+21+22 (2)行平衡关系:与行业分类目录平衡关系一致 3.报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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