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14

(4)出院记录或小结;

(5)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3)、(4)项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复印专用章.

3、意外身故补助金的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意外身故补助金申请表》;

(2)被保障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意外身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4)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意外伤残补助金应提供: (1)《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意外伤残补助金申请表》;

(2)被保障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及复印件;

(4)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单病种医疗费用补助金应提供: (1)《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申请表》;

(2)出院记录或小结;

(3)已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医疗费用凭据;

(4)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应提供: (1)《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申请表》;

(2)出院记录复印件;

(3)已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医疗费用凭据;

(4)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应提供: (1)《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直系亲属安抚金的申请表》;

(2)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机构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3)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五条??申领住院补助金、重大疾病补助金、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金应在被保障人被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和出院后90日内,意外事故补助金在死亡或伤残等级鉴定书出具后90日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须在保障期满前30日内始向厦门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公室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请,即视为放弃.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办理的应事先向市总工会报备. 各项补助金经厦门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公室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被保障人工会会员卡(或银行卡)转账支付. ?

七、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互助经费使用实施监督和审查. 第十七条??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 第十八条??参加医疗互助保障的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助金保障的,应取消该单位或个人本期全部保障服务,所骗取补助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将在全市通报,并追究该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

八、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办理职工医疗保障所需制式表格,均可在 厦门工会网(http://www.xmzgh.org/)/工会办事直通车/医疗互助 栏目下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附注:

一、重大疾病范畴(31种) 本办法保障范围内所指的重大疾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1、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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