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7-14

(三)购房补贴申领 今后学校新引进人才,如符合杭州市高层次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市贴)申领条件的,须先向杭州市申请市贴,再申领学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所领市贴纳入学校相应的补贴(校贴)数额内.符合条件未申领杭州市补贴的,不予启动学校相应补贴. 1.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 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 红卡 ),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可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A类一人一议;

B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

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

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符合条件的E类人才及放弃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B类、C类、D类人才,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月.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 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wsfwzc/zcwj/index.html―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政策查询上述网站. 参考:《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http://www.zjhz.lss.gov.cn/html/zwzx/ztzl/wsfwzc/zcwj/70732.html 经办处室:人事处师资人才办(仓前校区行政楼708室 王琳霞 28865036) 2.学校购房补贴发放 须在杭州启动购房,凭购房合同向学校借支购房补贴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余下的50%分10年按年发放. 经办处室: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702,李睿28867732)

(四)科研启动费 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政策配备科研启动经费的引进人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可以申请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形式立项、管理.引进人员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申报,费立项后一次核定拨付,使用周期为项目建设年限,最长不超过三个自然年度. 参考:《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启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杭师大发[2014]24号)执行. 经办处室:科技处(行政楼6楼,梁炜 28866892)、人文社科处(行政楼6楼,28865346)

(五)博士后安家费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政策,给予在境内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非在职博士后研究、出站后直接来浙参加工作的博士后一定额度的安家费补助;

符合条件人员,正式报到后即可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①申请表;

②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站、出站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各

1 份);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1份);

受理时间:人事处每年

9 月受理,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经办处室: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702,李睿,28867732)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研究生职务初定 学校每季度末对已来校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定. 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察表明能够胜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责者,可以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察表明能够胜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责者,可以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定职表》,学院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师资人才办. 经办处室:人事处师资人才办(仓前校区行政楼708室 赵铭 28865037)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申报所需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科研业绩、破格要求、代表作送审、论文、项目及奖励的认定标准请查看《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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