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14
皖经信中小企函〔2018〕1294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结合安徽省"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经研究,现就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认定制度,实现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找到企业云办事服务栏,先进行企业注册,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按系统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市、直管县经信委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三)省经信委对各市、直管县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市、直管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2. 请各市、直管县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时间至11月2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正式文件请于11月9日前报送省经信委. 联系人:孙岩、杨阳,

电话:0551-

62871872、62871935;

孙磊(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18096618103. 附件:1. 各市申报名额分配表 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 各市申报名额分配表 地区中小企业数(个) 合肥

80 淮北

29 亳州

32 宿州

51 蚌埠

51 阜阳

58 淮南

28 滁州

58 六安

41 马鞍山

48 芜湖

70 宣城

43 铜陵

28 池州

26 安庆

60 黄山

26 宿松

10 广德

10 附件2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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