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14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文件 穗教评〔2019〕45号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1902期全员培训 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教育局和教师培训机构,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少于72学时.

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为了解决教师工学矛盾,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将于暑假期间开设1902期全员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州区域内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相关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 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与图书管理员;

市、区两级教研机构,科研机构,电教机构,少年宫,教师培训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1902期全员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网上选课于2019年6月18日开始,请学员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gzteacher.com/,以下简称"继教网")的课程超市选课.

三、培训安排 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于2019年6月19日开始(免费选报,确定选课后,次日自动开通学习权限).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于2019年7月1日开始(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课程,缴费后可开展课程学习),具体的选课培训通知由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在"继教网"上发布.培训课程已开通电脑端、移动手机端等学习支持模式,学员可选择不同终端开展学习."继教云课堂"手机APP已上线,学员可通过手机端进行选课、移动学习、资讯获取等应用.

(一)公需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我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415号)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2019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之一.我市已将此课程部署在"继教网"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读,请所有教师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学习.

(二)专业科目. 1. 根据《广州市关于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宣讲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培训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9〕59号)要求,组织高中阶段教师学习高考综合改革培训.为使教师更好地理解高考统合改革制定出台的背景、进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及工作要求,"继教网"已部署上线该培训课程,课程名称为:《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宣讲培训》,请高中阶段教师报读,已参加过该课程面授培训的教师不需重复报读. 2.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修订普通高中新课标方案和课程标准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8〕44号)要求,为全面普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使每一位普通高中教师准确理解新方案、新标准的新精神、新要求,2019年"继教网"继续开展"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网络培训.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市级高中新课标面授培训或网络培训的普通高中教师. 3.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7〕86号)要求,组织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参加网络研修.在本期内组织使用统编教材的义务教育阶段"三科"教师学习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关于做好"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的讲话,课程名称为《统一思想确保义务教育统编三科教材顺利使用》.已学习过该课程的教师不需重复报读. 4.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禁毒工作职责的通知》(穗教德安〔2017〕83号)要求,加强禁毒教育师资培训,将禁毒教育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请未参加过禁毒教育培训的教师报读《中小学教师禁毒宣传教育》并完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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