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4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8、公用工程 (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用水环节包括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①生产用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用水量为5.1m3/ d,其中新鲜水用量为0.1m3/ d,循环水用量为5m3/d. ②生活用水:本项目不设食宿,生活用水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盥洗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

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 1161-2016)中第三部分生活用水,每人每天用水量40L,则办公生活盥洗用水0.8m3/d,即240m3/a;

厂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 因此,本项目用水量为5.9 m3/d,其中新鲜水用量为0.9 m3/d,循环水用量为5m3/d. 表4 本项目水平衡表 单位:m3/d 序号 名称 总用水量 新鲜用水量 重复用水量 蒸发、损耗量 产生量

1 员工生活用水 0.8 0.8

0 0.16 0.64

2 循环冷却水 5.1 0.1 5.0 0.1

0 合计 5.9 0.9 5.0 0.26 0.64 (2)排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定期进行补充,不外排;

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排水量为0.64m3/d,192m3/a,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图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 (3)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4)供电 本项目厂区电源拟引自厂区附近变电站,年用电量为20万kWh,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3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不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禁止类与限制类之列.本项目已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意见,文号为:大发改备字【2019】35号.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厂区位于大城县西魏各庄村南,其所在区域不属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2)根据大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地类审查报告(编号:2019054)可知: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

同时,大城县城乡规划局出具证明中明确指出项目厂房的选址用地性质、位置符合村镇规划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故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大城县地处河北省东中部,位于廊坊市最南端,津保公路、廊泊公路贯穿东西南北,东与静海、青县毗邻,西、南与任丘、河间接壤,西、北与大城县相接.全县东西宽36.1公里,南北长43.8公里.全县总面积903.7平方公里,地理坐标在东经116°21′~116°46′,北纬38°28′~38°52′之间.县城东距青县界12.8公里,西北距大城县界10公里,西南距河间县界24公里,西距任丘市界19.7公里,东北距静海县界38公里. 大城县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西魏各庄村南,项目东侧为田家庄村地,西侧隔路为赵各庄村地,南侧为赵各庄村地、田家庄村地,北侧为赵各庄村地、田家庄村地,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约470m处的赵各庄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9′49.40″,北纬38°43′2.59″.企业周围无重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选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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