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3

电话:15892373588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崇文大道33号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协商过程、协商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询价文件之日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

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3 响应文件递交 和协商会说明 供应商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人参加协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一份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协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递交响应文件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协商会前对其身份证明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否则将被拒绝.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协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人是武胜县农业局 . 2.2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协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协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协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2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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