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3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东平县"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平县"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施工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施工

2、招标控制价:8827.

315727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5554.135414万元;

第二标段3273.180313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东平县"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一期工程涉及43.011公里农村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路肩、安全设施等.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第一标段涉及25.082公里道路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涉及17.929公里道路工程施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预算已经由东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通过.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执行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或实施时间:12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

3、山东省外投标人须能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其信息,并出具有效证明. 6.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将法院的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查询);

6.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计量付款,按照进度第一年付至计量金额的50%,第二年付至审计额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额的90%,第四年无息付清.

三、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孟超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

2 张龙国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3 尚念恒 泰安市公路局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采购需求内容完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专家一致认定本采购需求方案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2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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