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瓦窑沟 建设单位: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7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瓦窑沟 建设单位 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秦贵 联系人 董文斌 通讯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 联系电话

15349462900 传真 / 邮政编码

741400 建设地点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瓦窑沟 立项审批 部门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批准文号 清发改【2017】229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D4430热力生产及供应 占地面积 5400.27O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254 环保投资(万元)

24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 95.7 评价经费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由来 随着近年来我国集中供热工程的不断发展,燃煤锅炉所排放的烟气己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的重要来源. 根据天水市环保部门提供的环境空气常规监测资料,天水市每年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物含量不同,但冬季明显比其它季节偏高,经调查分析,造成这种大气污染物逐年增加,随季节变化的特征,主要与天水市冬季取暖燃煤耗量大有关. 清水县老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瓦窑沟供热站及管网已于2011年10月建设完成,2011年11月开始试运行供热,安装2台10t/h燃煤热水锅炉,建设有风机房、生产辅助用房(包括水处理间、变配电室及操作柜等)、烟囱、除尘器等建(构)筑物.厂内每台10t/h燃煤锅炉仅配置了一台麻石水浴脱硫除尘器,除尘脱硫效率低下、无脱硝设施.现状排放烟气无法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对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的规定,清水县鑫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投资建设 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瓦窑沟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于2019年5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清环罚字[2019]02号)(处罚决定书及缴款证明详见附件),本项目为补办环评. 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及供应(行业代码D4430),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项目 二十

二、城市基础设施 中的

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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