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13
莆城招委〔2018〕6号 莆田市城厢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厢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集团、中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城厢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招委会各成员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招生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印发 城厢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城厢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城厢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 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 原则. 2.继续推行部分小学 对口直升 初中原则. 3.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下简称 电脑派位 )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以下简称 统筹安排 )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生对象 1.一年级:户籍在本区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户籍在本区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片区 小学: 1.区第一实验小学:龙桥街道万辉社区、泗华村及洋西村. 2.区第二实验小学:霞林街道棠坡社区、肖厝村. 3.逸夫实验小学: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社区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4.兴安小学:龙桥街道兴安(含梅山)社区. 5.太平小学:龙桥街道太平社区、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社区. 6.延寿小学:龙桥街道延寿村、雅颂居小区. 7.南门学校:(1)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8.中特小学: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 9.筱塘小学: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 10.沟头小学:霞林街道沟头、莆糖社区. 11.霞林学校: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小区以及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屿上村. 12.下黄小学:霞林街道下黄、顶墩村. 13.坂头小学:霞林街道坂头村. 14.木兰小学:霞林街道木兰村、铁岭村. 初中: 1.莆田三中:(1)招收区第一实验小学、延寿小学毕业生;

(2)龙桥街道龙桥、兴安(含梅山)、万辉社区和泗华、延寿、洋西村. 2.文献中学: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社区和朱坑、白洋、林桥村,户籍在北磨、下磨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 3.南门学校:(1)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及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和肖厝、顶墩、下黄村;

(2)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4.霞林学校:霞林街道霞林社区,木兰、坂头、屿上、铁岭村以及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莆田西片区.

(二)招生对象 1.划片入学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须同一地址,下同)均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社区以及肖厝、顶墩、下黄村的七年级入学对象;

户籍在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一年级入学对象,须提供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 备注:本方案中的 房产证明 指持有以下证明之一: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发票,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发票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 2.电脑派位入学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房产所在地的,或户籍在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持有的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办理时间不符合 划片入学对象 中规定时间的适龄少年儿童.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籍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 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城厢区城区暂住地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要办理暂住登记的对象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他对象提供租房合同,下同)满一年.二是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地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城厢区城区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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