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13

第六章第九条.(若不在查询范围内的投标人,需出具相关说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凡在投标报名截止前登录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www.gc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资料费即视为报名,标书每套售价200元(资料费投标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

八、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玖佰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应注明项目名称:(广昌一中图书采购)以便保证金的退回,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采购单位: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 魏先生

电话:13879455906 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533号锦绣华庭小区5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13507946644

邮箱: 2665411236@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广昌县第一中学 邮编:344900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投标人 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3.6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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