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3
项目: 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信号灯、电警及交安设施采购 招标编号:2017XSZFCG246G 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八月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信号灯、电警及交安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7XSZFCG246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信号灯、电警及交安设施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投标);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②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 8月 4日至2017年 8月11 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24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24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4-65733033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7XSZFCG246G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镇金山路信号灯、电警及交安设施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主要设备到货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完毕整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总货款的95%,承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根据业主指定

5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8月 4日至2017年 8月11 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

电话:0574-6573303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24日14时2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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