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3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村庄为项目东北侧约460m的郭家山村. 从地形角度考虑:本项目所在地海拔高度约为717m,郭家山村海拔高度约为880m,地势比项目区高,项目场地和郭家山村之间有一座海拔约831m的山梁阻隔. 从工程建设情况考虑:本项目储煤场实行全封闭,并安装可覆盖整个封闭煤场的固定喷雾除尘设施,可避免煤场堆存、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污染. 从运煤路线考虑:本项目运煤道路经项目西侧925县道-项目东侧道路,925县道为双线,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运煤道路不经过村庄,不会对周围村庄造成影响. 本次评价从地形、工程建设、运煤路线等方面对项目与周围敏感目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周围地形特殊,项目与东北侧的郭家山村敏感目标之间有天然屏障相隔,工程建设全封闭煤场,且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运煤路线不经过村庄等,根据预测,项目运行期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轻微.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4月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在重点生态功能、生态功能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进行划定,本项目所在区域无保护区、距离段纯镇1#水源井保护区边界5.16km,不在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评价引用的灵石县县城例行监测点于2017年全年对灵石县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的数据,可知灵石县2017年PM10,PM2.5,SO2均出现超标,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随着灵石县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的落实,当地环境质量将逐渐改善.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原则.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要求.本项目做到了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最大化.本项目的建设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原则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

三、评价任务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 四十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29洗选、配煤及130煤炭储存、集运类 ,应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地下水属于Ⅲ类项目,需开展地下水评价. 灵石县腾捷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评价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统计、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环评导则规范,编制完成了《灵石县腾捷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全封闭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版).现递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四、项目进展情况 据现场调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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