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13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央督"回头看"X510000201811160001号投诉案件的结案报告 市环督办: 2018年11月17日,我委收到投诉案件(第X510000201811160001号)后,高度重视,会同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商投局、市住建局、崇阳街道办进行核查,并按期将处理回复,现将结案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映"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万达后面的鑫木火锅店,是在基本农田上违规修建,消费者的汽车乱停乱放,火锅店污水乱排,臭气熏天" (第X510000201811160001号)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17日,由市政府副市长郑厚君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鑫木火锅店(店招为鑫木火锅庄园)实际系崇州市鑫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诉单位),位于崇州市崇阳街道(原崇阳镇)石羊社区1组.崇州市鑫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567174917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崇州市崇阳镇石羊社区1组,法定代表人:袁仕泉;

成立日期:2011年1月6日;

经营范围:农业观光旅游开发;

农业种植技术研究、推广;

苗木、花卉、水果、蔬菜种植、销售;

中餐制售;

建材、五金产品、机电设备销售;

会议服务;

儿童乐园服务. 被投诉单位于2017年1月在石羊社区1组新改扩建共17栋一层砖木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950.40平方米从事火锅餐饮,并于2018年5月开始营业.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9月,崇阳街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其未批先建情况,上报市综合执法局.2018年4月,崇阳街办发现其违建规模扩大,遂正式函告市综合执法局.同月,市综合执法局核实该修建行为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属违法建设,并对该违法建设立案调查.该区域(石羊社区

一、八组)已在启动模拟搬迁工作,该公司拟在自主模拟搬迁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2018年5月,被投诉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后,市市场监管局按规定进行了巡查,并要求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因该行为也属于超范围经营,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其办理变更登记,被投诉单位至今未完善手续.

(三)现场调查情况. 1. 关于"在基本农田上违规修建"问题. 经调查,被投诉单位占地11.07亩,占用土地全部属一般耕地.其中硬化面积2.84亩(修建房屋占地1.42亩、修建道路占地1.42亩).被投诉单位新改扩建共17栋一层砖木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950.40平方米,均未办理任何规划手续,属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投诉人反映的占用基本农田情况不属实,违规修建情况属实. 2. 关于"消费者的汽车乱停乱放"问题. 经调查,该路段属在建道路,初具通行条件,交通标志尚未完善,有乱停乱放情况.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3. 关于"火锅店污水乱排,臭气熏天"问题. 2018年11月17日,经调查,存在以下情况. 被投诉单位大门口东侧有一雨污混流排口未经批准接入在建项目义邑坊路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内,该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已经并入市政污水主管网. 被投诉单位厨房墙下方有排污孔洞,孔洞外的空地有一小堆饭菜渣.经查得知被投诉单位餐厨垃圾交由附近村民喂猪,排污孔洞处的饭菜渣为排放洗碗水时沉淀的菜渣、饭渣.被投诉单位右侧围墙外有两个排口,餐厨废水直排,确有异味.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4. 关于前期巡查发现的"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 现场检查时,被投诉单位正在从事火锅经营,该企业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营业执照》,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8年11月18日再次调查时被投诉单位已自行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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