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13
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总则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有关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区划原则

(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五)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km?.

(六)区分市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三、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惠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其中,城市规划区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惠阳区(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总面积2672.3平方公里.

(二)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

四、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五)《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

(六)《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七)《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八)《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惠州市综合运输体系 十三五 发展规划》;

(十)《惠州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20年)》;

(十一)其他规划等相关资料.

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惠州市实际情况,划分以下5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方案没有划定0类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道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各类适用区执行环境噪声标准 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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