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9-07-13
2018年度福州地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改造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支持福州地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依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外〔2016〕32号)和《关于2018年市场运行调节及应急资金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8〕25号),制定2018年度福州地区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该资金用于省级城市副食品(生猪、蛋禽、蔬菜、肉羊、肉禽)调控基地项目改造建设.包括旨在提升基地基础条件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产品经营产业化水平及提高基地产品品质、扩充产品品类、加强基地直销保供能力等相关改造建设项目.具体为:

(一)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包括基地基础设施、环保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管理设施等改造建设项目.

(二)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基地产品直销超市或专卖店(经营面积2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加盟店)、基地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一)蔬菜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种苗繁育、露天及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所需的菜地改造、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质量检测设施、加工预冷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但不包括大棚建设项目.

(二)生猪、蛋禽、肉羊、肉禽养殖基地规范化改造建设项目:支持养殖基础设施、疫病防疫、废弃物处理、环境保护、质量检测、加工储存设施改造建设等.

(三)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基地直销网点设施建设投入,包括:直销经营场所、保鲜冷藏库、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

三、条件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是2018年协议期内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

2、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已开展与扶持政策支持方向相关的业务;

5、支持政府平抑物价、应急保供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支持方向,项目投资总额应不低于80万元(23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不低于50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提供装订成册的改造建设项目介绍,含以下各材料(项目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一)基地填写并签章的《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基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时间进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预计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内容,如有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类别分别说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材料无须附上;

(四)项目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

(五)项目建设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由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对象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申报项目所发生的投入.

五、申报程序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程序性审核,商务部门负责真实性审核),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报福州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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