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3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分为原宁波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三部分.其中,原宁波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原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7月4日止,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本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71号,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77849,传真:0574-86877800).

一、概述 2018年,税务系统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正式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履行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宁波保税区税务局承继原宁波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与原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宁波保税区税务部门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结合保税区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推动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的公开,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查监督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负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责任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把握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定期检查信息更新情况.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 一事一审 原则,把好信息公开尺度,加强保密审查机制,防范信息泄密.

(二)丰富载体建设,完善公开保障 坚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依托 互联网+税务 行动计划,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主动适应网络新媒体趋势,联动本地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突出重大税收政策、统计数据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日常公开重点.

(三)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法制水平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聘请内外部法律顾问,区分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群众信访、纳税咨询等工作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三个方面.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展开,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人事信息等内容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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