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3 |
3、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4、编制目的 (1)通过现场调查和对环境现状的监测分析,了解和评价项目所在地区域内声环境、环境空气及当地主要污染源;
(2)通过工程分析,计算集中供热工程的主要污染源及源强特征;
(3)预测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 三废 及噪声对项目地周围大气、声环境、水、生态影响程度和范围;
(4)对工程拟采取 三废 和噪声防治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价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提出控制对策、防治措施和建议;
(5)进行环境损益分析,论述该项目运营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通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等专题分析,全面论证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
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施工期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
运营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合理处置.
6、主要结论 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扩建工程厂址选择合理且符合各项规划及产业政策.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
工业废水尽可能回用,脱硫废水不外排,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影响较小;
固废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能满足当地总量控制的要求;
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思想,清洁生产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经调查,项目群众支持率较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15)《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4日). 1.1.2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