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2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安办〔2014〕36号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事故警示通报》(安委办警示通报〔2014〕24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69号令《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按照省局制定的《深入开展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安监〔2014〕119号)的要求,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事故警示通报》的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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