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2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分班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招生分班工作阳光公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县中小学招生分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招生

1、严格一年级入学年龄.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前出生)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城镇小学按新学区划分招收新生,学额不足的农村村小可以推迟到7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2010年12月31日前).

2、做好城镇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按照《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要求、程序要求,建立小学学生住宅信息管理台账,对2015年以后入学的学生住宅信息逐一进行登记汇总,严格操作程序、严格审核程序,做到一生一表、进入档案、实事求是、责任到人.

3、严格按照城镇小学招生区招生.城镇适龄儿童的户籍要与父母户籍、实际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亲)三方一致,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址三者统一;

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学校可以自主招收居住在本招生区内的非宽甸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各学校在招生之前和招生期间,要完善本校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审核时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按照国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班额,中、小学每班班额要控制在45人以内.如果学校未按要求超计划招生,计划外学生不予建学籍.

5、就近免试入学.要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依然直接升入本乡镇中学就读;

城镇小学毕业生依然实行"小学与初中对口直接升学"政策,实验二校、西门外小学、曲吕川小学、亮子沟小学和老道排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免试升入第一初中;

宽甸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城厢小学、石湖沟村小学、刘家小学、双岭子小学、甬子沟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免试升入第二初中.各学校不准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新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6、仍对城镇小学与初中对口直接升学政策实行微调. (1)、区域划分:沿南环路(董鄂妃街)由西向东、至中心路(天华山路)向北、至北环路(阮国长街)向东、至漏河向北,将宽甸镇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2)、在西区的宽甸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城厢小学、石湖沟村小学、刘家小学、双岭子小学、甬子沟小学毕业生,可凭借本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和居住地址(以房照为准),到所毕业的小学申请升入第一初中. (3)、在东区的实验二校、西门外小学、曲吕川小学、亮子沟小学和老道排小学的毕业生,可凭借本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和居住地址(以房照为准),到所毕业的小学申请升入第二初中.

二、阳光分班 各中小学要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本着招生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开,分班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做到不漏一校、不少一人,切实推进教育公平.后转入学生也必须坚持阳光操作,公平入班,杜绝学生通过转学达到择师择班的目的.

三、工作要求

1、新生招生分班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是执行招生政策、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招生分班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精心组织,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招生分班工作,如有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行为,将视其情节对学校和相关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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