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2
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3年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基地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2013年度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省级农村劳动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办》的项目培训基地的资格认定要求,现将2013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申报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个旧市范围内的市直教育培训机构机构,可向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提出申报个旧市201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基地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志所、教学设施、实习基地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3、有转移就业渠道和有职业介绍能力;

4、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惹出和业绩;

5、培训场所和实习基地贴近农村,能够在输出地方便农民接受培训.

三、申报材料 ??? 参与申报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如实向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证明、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证明(必须出示原件).

2、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必须出示原件).

3、主要教学仪器设备清单和实习设备清单.

4、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明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人数、收费标准、教学计划(含实训计划)和培训教材等内容.

5、如实填写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见附件).

四、申报认定程序

1、培训单位自愿申报.自愿申报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按公告要求可向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对申报培训任务、培训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办公室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申报的专业、各专业的培训能力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核实.

3、个旧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评估认定领导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择优评审认定3-4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后,向社会公示.并报省、州农村劳动力办公室备案.

4、被认定的培训基地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参与个旧市201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培训,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21日.

2、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下午17时.

3、地点:个旧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办公室(个旧市五一路160号,个旧市农业局五楼) 联系人:邹顺联系

电话:2128547(办公室) 13769371755(手机) 个旧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 机 ?构? 类? 型? 法? 人? 代? 表地址主管部门 培训特色专业 年培训能力 邮? 政? 编? 码联?? ?系?? 人联? 系? 电? 话 基本 情况 隶属部门 ? 法人证书编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培训师资 场所设施 情况 专职教师人数 ? 兼职教师人数 ? 教学设施及设备(万元) 教学实训及食宿条件 自有: 租赁: 拟申请承担培训任务情况 引导性和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思路与打算、措施与办法 个旧市农村劳动力工作办公室认定意见 盖章(公章) 年月日备注:1.本表一式3份,培训基地、市劳动力转移办、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各1份. 2.表后附:公办单位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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