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12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告 (2018年第5号)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 2018年度签约医疗保险协议 管理医药机构的通告 根据《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文人社发〔2016〕16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开展2018年度医药机构申请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本州行政区域内,达到申报条件,愿意承担医疗保险签约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二、申请签约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医疗机构申请签约应具备的条件 1.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省、州有关医疗服务及物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开业以来无因非法行医行为和科室对外承包、承租行为被卫计行政部门查处,无因假劣药品被药监部门查处(或被查处整顿合格半年以上),开业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处理整改半年以上). 3.符合国家和卫计等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临床及辅助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备药数量及质量、仪器设备及服务设施、信息系统等条件能满足医疗保险就医需求及费用结算要求,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为主.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5.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规范管理,有完备的 进、销、存 明细台账,账册清楚,账物相符,并有完善的电脑管理系统. 6.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能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与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设备. 7.有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实时传输数据无障碍. 8.民营医院应建立相关财务制度,开设对公账号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9.按照《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评分达到85分以上,专科医院或诊所不需按此标准打分,但必须符合批准成立部门的相关设置要求.

(二)医疗机构申请签约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文山州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签约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复核后退回). 3.正常开展单件(套)5万元以上的辅助检查设备、治疗仪器设备清单. 4.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5.机构人员情况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资料及资质人员相关证件(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注册证等)复印件. 6.《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85分以上的证明材料(专科医院或诊所除外,需提供批准成立部门的相关设置要求).

(三)零售药店申请签约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检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开业以来无因销售假劣药品被药监部门查处(或查处后整顿合格半年以上). 3.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规范管理,有完备的 进、销、存 明细台账,账册清楚,账物相符,并有完善的电脑管理系统. 4.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以门店为单位申报. 5.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配套管理办法,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6.药店必须有一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营业人员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资格证书. 7.有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零售药店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实时传输数据无障碍. 8.建立相关财务制度,开设对公账号并严格执行. 9.按照《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评分达到8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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