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12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宁工商消〔2017〕4号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做好省市2017年第二阶段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工商局于7月13日至14日在无锡召开了2017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部署会,对全省2017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前期各区调查摸底、上报抽检需求的基础上,我局将在全市集中下达省、市工商局2017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任务.为做好省、市工商局2017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商品 省工商局第二阶段任务:电动自行车、成人服装、箱包、手机、钢材、汽车蓄电池、儿童服装等20个品种285个批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市工商局第二阶段任务:凉席、防晒衣、空调、冰箱、电风扇等15个品种280个批次(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抽检场所 根据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确定的抽检商品品种和批次,在各区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合理统筹城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市场,并侧重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综合市场,以及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经营场所.除跟踪抽检或开展专项整治外,全年对同一经营场所内的同一类商品的集中抽检,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时间安排 所有品种的抽样工作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实施,省工商局抽检任务原则上在8月20日前完成抽样("双随机"成品油和钢材抽检需在7月前完成抽样工作),市工商局抽检任务必须在8月10日前完成抽样.具体时间各区可根据工作安排自行与承检机构对接.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是商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手段,完成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下达的此次商品质量抽检任务非常重要,希望各区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和下达的抽检任务,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实施抽样前,要确定专人负责,事先做好调查摸底、协调沟通等相关准备工作,明确抽样的场所、品种、批次和时间,尽量做到抽检场所的全覆盖,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抽检任务.

(二)严格规范抽检工作程序.抽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江苏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抽检程序和有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对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可以由经营者无偿提供.对破坏性检测的检验用样品,按进货价购样,备样不购买.

(三)认真做好不合格商品后处理工作.各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工作.加大不合格商品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案件办结情况及相关案件材料,未报送材料视为案件未办结.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工商局将从抓工作指导和抓督查通报两方面入手,及时了解和解决抽检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程掌握各区的工作动态,实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抽检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质量. 附件:1.省工商局2017年第二阶段商品质量抽检任务分配表 2.市工商局2017年第二阶段商品质量抽检任务分配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苏省工商局2017年第二阶段商品质量抽检任务分配表 单位 品种 市局 玄武 秦淮 建邺 鼓楼 栖霞 雨花 江宁 浦口 六合 溧水 高淳 抽检总数 承检单位 联系方式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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