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12
基本情况 表1 项目名称 生产铁艺货架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超天货架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超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

18375888928 邮政编码

402283 通讯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长江村石坪社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长合片区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9-500116-33-03-06818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3311金属结构制造 总投资 1000万元 环保投资 50万元 投资比例 5% 占地面积 3000m2 房屋建筑面积

3000 m2 评价经费 万元 年能耗情况 煤/万吨, 煤平均含硫量 / % 电 5万度 油/吨天然气 /万m3 用水情况(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0.

0574 0.049 0.0084 生活用水 0.0819 0.0819

0 合计0.1393 0.1309 0.0084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重庆超天货架制造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长合片区建设生产铁艺货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超市货架,年预计生产货架20000套.本项目已取得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码:2019-500116-33-03-068183.重庆超天货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项目于2016年初建成投产,项目运营至今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与环保验收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本项目不予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项目属于"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且不为仅切割组装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续表1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重庆超天货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为依据,结合项目特点、性质、建设规模和环境状况,编制完成了《生产铁艺货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评价总体构思 (1)本项目于2016年初建成投产,本次评价为补做环评.根据企业在环保局和信访办的核实,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未接到相关的环境保护投诉和因环境保护问题引发的纠纷事件,因此报告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2)项目主要为金属制品制造项目,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该地区的环境状况,分别对项目工程内容、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深入分析,重点评价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核算运营期污染物的产生量,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效果、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3)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引用+现场实测"方式,大气基本污染物引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8重庆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江津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

非甲烷总烃、PM

10、NO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渝久(监)字[2016]第HP07号)中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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