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9-15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鲁质监量便字(2018)305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计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8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计量监督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8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

二、基本要求 定量包装商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的原则,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级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安排,统筹组织好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确定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承检机构,落实"双随机"监管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由执法检查人员执行抽样任务,必要时可以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验人员协助.

三、抽查要求

(一)抽查商品.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抽查商品,建议在月饼、奶制品、米、面粉、洗衣粉、合成洗涤剂、牙膏、调味料、熟肉制品、饮料、冲饮类食品、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方便面、包装饮用水、啤酒、罐头食、化肥、农药、油漆、涂料、电线电缆、汽车用润滑油品等26种定量包装商品中选取抽查商品,种类不少于5种.

(二)抽查指标.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两个指标.

(三)抽样要求.抽样人员应当在企业成品仓库内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的抽查获得定量包装"C"标志资格的产品.

四、抽查和检验工作的依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

五、其他要求

(一)各级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本着为群众服务、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原则,高度重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认真组织好本次监督抽查任务.本年度已经组织安排了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的,按原定抽查方案实施;

已经完成监督抽查的,将抽查报告和抽查结果逐级汇总上报.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明确检查规则,规范检查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执法扰民.定量包装商品双随机检查结果要按要求主动公开.

(三)对抽查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在1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的2018年度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附件一同报省局计量处. 联系人:刘栋联系

电话:0531-89012096

邮箱:jlc_sj@12365.sd.cn 附件:1.市局2018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

(一) 2.市局2018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随机抽查汇总表

(二) 山东省质监局 2018年9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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