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11
任环验〔2018〕170号 关于任丘永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任丘市永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任丘永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验收组意见,经我局审查,涉及噪声、固废验收意见如下:

1、任丘市永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任丘经济开发区北区龙潭路北侧北京道东侧(东经116°09′30.

87″,北纬38°47′53.30″),法人代表:马德华.

2、任丘市永德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所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通过验收予以批复. 项目投入生产后,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日常监管工作由辖区环境执法中队负责.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2018年12月24日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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