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11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2月2日(北京时间,星期一 )09:00~09:30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2月2日09:30(北京时间,星期一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谈判仪式.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开标厅). 注:凡购买谈判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文娟、苏丽琼 联系

电话: 0769-88058801(标书售卖)、88058803(业务咨询) 传真: 0769-88058809 电子

邮箱: zhwzdf@126.com 总部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层 分部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邮编:

52300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采购计算机配件、办公耗材等一批,产品清单详见

三、技术参数 ⑵供货范围 .

二、商务要求 1. 资格标准 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1.1 资格标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保证金: ① 金额: 人民币2,200.00元(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②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帐号:

7448000182600260592 ③ 有效期: 90个日历日(由开标之日后算起);

④ 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五条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不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时间为准);

提交了投标保证金而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报价 2.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第一次报价超出此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2.2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及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费、辅助材料费等所有费用;

2.3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 3. 工期要求 3.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供货. 3.2 交货地点:东莞海关七楼技术科. 4. 付款方法和条件 在一年供货期限内,根据采购人每月实际所需的供货量,经供需双方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后,采购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全部货款. 5.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 ① 质保期:质保期按生产厂家规定标准执行,但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不得少于壹年,厂家未规定免费质保期的,则其免费质保期按不少于 壹年 的标准执行.包括免费替换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部件及维修服务. ② 故障响应时间:接到设备故障报警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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