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1
柳州市药品及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州市2011年政府举办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公告 根据自治区药招办《关于做好2011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5号)文件要求,柳州市2011年政府举办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即将启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合格资质的配送企业,在2011年采购周期内,承担我市政府举办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报名参选.

一、参选企业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 3.必须是2010年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合格配送商,并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上年度被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守信等级的企业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4.必须具备配送2010年度《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广西国家基本药物挂网品种目录》生产商委托的中标品种,配送服务时间覆盖整个采购周期. 5.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入选的配送企业无论路程远近、品种和数量多少都必须按时配送,不能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6.近两年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当地医疗机构对其满意度比较高. 7.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遴选组成部分 1.此次柳州市遴选工作分两部份进行:市级配送商(共5家)遴选,县级配送商(1家/县,共6家)遴选. 市级配送商遴选:由柳州市市药招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的配送企业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高低,取前五名作为市级入围配送企业.市级入围配送企业配送工作可覆盖市区、六县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县级配送商遴选:各县药招办按《关于做好2011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工作的通知》(桂药招办〔2011〕5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遴选一家配送企业作为该县县级入围配送商,该配送企业仅能在中选县范围内进行新农合用药和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并接受市、县两级药招办的日常监管. 2.市区内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从市级遴选配送商(5家)中选3家做为配送企业完成2011年配送工作;

各县药招办从市级配送商(5家)中选择2家,连同本县中选县级配送商1家,共计3家组成本县配送企业完成2011年配送工作. 3.如县级不自行组织遴选,也可从市级入围配送企业中选择三家承担本县药品配送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11年3月3日10时开始,至2011年3月8日18时截止,逾时概不受理.截止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报名地点时间为准.

五、报名要求 各报名企业在报名前须将该企业配送资质的有关材料送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包括以下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市药监局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到柳州市卫生局药招办(医政科)报名参选. 参选企业必须一次性于报名时限内提交材料,材料各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先后顺序排列,用档案袋密封提交,在档案袋封面附上提交材料清单,缺、漏相关材料视为无该部分资质处理.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参选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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