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1

(一)投标人可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本单位保证金交纳、退还情况. 保证金数额:0.9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系统使用须知: 保证金交纳相关要求: 1.投标商应在取得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子账户后,通过其开设的银行账户(账户名与投标商名称一致)向投标保证金专用子账户汇款,可采用到银行柜台转账或使用网银办理汇款手续. 2.保证金交纳支持投标人采用网银或手机银行线上转账、柜台或自助终端线下转账(汇款)、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担保函等方式交纳.(由于银行到帐时间不确定等原因,不建议使用同城清分系统或同城票据交换方式使用保证金系统交纳投标保证金). 3.使用保证金系统采用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按照交易文件要求,通过保证金系统,获取账户信息,在截止时间前向该账户一次足额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账户名应与响应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有多个分包的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所投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

二、使用保证金系统时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判定 1. 判断以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的标准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对应子帐号汇款,一次性汇款金额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 2.判断以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的依据是: 以通过投标保证金电子系统查询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情况为准.(为保证保证金能够按时间要求到帐,请投标商充分考虑银行实际汇款周期,预留足够办理时间,建议提前两天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如出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过投标保证金电子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时间、金额、汇出帐户与子帐户对应情况、是否一次性足额交纳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保证金递交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做出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

三、投标商保证金系统操作指南 1.获取专用子帐户 步骤一: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步骤二:在登录状态下选【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对应的投标项目,点击图标按钮,进入到保证金支付平台页面;

步骤三:选择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与交纳的银行,点击【下一步】进入到获取保证金账号页面,即可查看到当前项目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保证金开户单位 、 保证金开户行 、 保证金子账号 、 保证金金额 等信息,其中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统一为: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其他信息是根据项目信息和银行信息即时生成的. 以保函类交纳的可以在系统中选择相对应的保函类别,开标时线下递交. 步骤四:选择付款方式后点击【打印】,即可打印保证金交纳说明. 2.查看专用子帐户 步骤一: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步骤二:在登录状态下选【保证金管理平台】中【交纳及退款管理】下对应的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详细信息,即可以查看专用子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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