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11
蚌安康字〔2019〕1号 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 安康杯 竞赛进行检查评比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委、办、局、驻蚌单位、市总直管企业工会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 安康杯 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市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决定对2018年度全市 安康杯 竞赛活动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参加2018年度全市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市 安康杯 竞赛优胜单位 在参加2018年度全市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单位中推荐,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安康杯 竞赛活动开展得力,有组织、有活动、有投入,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深受职工好评;

2.按照年度竞赛活动通知要求,围绕竞赛活动主题积极参加市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依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通知》(蚌工发〔2018〕20号)考核标准,成绩在98分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可参加评比.

(二)市 安康杯 竞赛优胜班组 优胜班组必须在报名参加市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企业中推荐,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班组安全卫生建设,不断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各项安全考核指标领先;

2.在本企业开展的 安康杯 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先进班组等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3.所在企业荣获过县级以上 安康杯 竞赛优胜单位或优胜班组称号的.

(三)市 安康杯 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 1.领导重视,竞赛组织机构健全;

2.竞赛活动组织周密,有计划、有措施、有宣传、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3.所管辖县、区(产业)参赛单位和参赛职工同比增长5%以上,局(委、办、行业公司)的所属单位参赛率高(全部参赛或比往年有所增加),无较大伤亡事故和较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4.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参加市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市 安康杯 竞赛先进个人 1.积极推进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开展,在所辖县、区、局、产业、企业组织开展的市及市以上 安康杯 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五)市 安康企业家 安康企业家 推选对象必须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并主管或分管安全生产和 安康杯 竞赛工作,其所领导的单位或经营的企业要连续3年以上荣获市 安康杯 竞赛优胜单位称号且年度 安康杯 竞赛考核成绩98分以上.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蚌埠市 安康杯 竞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先进个人和 安康企业家 ,应按照要求填写市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并经县、区、局或行业、公司 安康杯 竞赛组委会盖章推荐上报(一式两份).

2、申报市 安康杯 竞赛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应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电子档文本或视频文件).附组织开展 安康杯 竞赛工作的文件、计划、方案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宣传培训、总结等活动电子档文本或视频文件的材料.

3、申报市 安康杯 竞赛优胜单位时,应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电子档文本或视频文件).附本单位全年开展 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工作通知、各类文件、活动资料等电子档文本或视频文件和各县、区、局和行业、公司考核打分表,附上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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