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9-16
政协启东市委员会提案 案号:090035 提案人 方海军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附议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附议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案由关于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内容: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态势.

但是不可否认,全国各地的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不和谐的因素.我市近几年来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屡有发生.为此,笔者专门选择近3年来我市发生的和我市检察院在办理批捕、起诉因安全事故而追究刑事责任的12起安全事故进行了系统调查分析,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如何避免安全生产事故谈些建议:

一、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通过调查后发现,发案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意识淡薄,企业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思想麻痹,总认为发生安全事故是别人的事,对严重后果未有充分的认识,在事先也未作充分的防范,致使一旦发生不可预测的后果时,相应的应对措施跟不上.特别是在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有关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没有落实到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岗位由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形同虚设,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如2007年在某建筑工地发生的"11.12"伤亡事故,项目经理严重违反规定,在吊机上使用自制螺纹钢吊钩,致使吊装过程中吊钩断裂,吊物坠落发生死伤事故.

2、法制意识不强,业主瞒报事故或事故隐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但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因担心处罚或怕影响企业的生产,在事故发生后大都选择瞒报.有些单位在事故发生前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中,为怕整改、怕投入、怕麻烦而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情况或其他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调查的12起安全事故中,事故单位能按照《条例》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的仅5家,占41.7%;

业主瞒报事故的有1起;

隐瞒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有3起.如某道路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中,轮式压路机倒车时将一施工员压死.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怕受处罚决定"私了",直到有人举报后才被安监部门发现.

3、防范意识较弱,操作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相当一部分企业单位的生产主体是农民工、外来工和临时工.这三类人员往往文化水平较低,或者根本就没有受到正规的技术培训、安全培训,技术素质较差、安全防范意识较弱,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据统计,12起事故中操作员属这三类人员的占64%.另外一些需持有操作证的特殊工种,如塔吊操作工、锅炉工等,持证上岗率仅占25%.如2007年5月,一企业正在进行室内桁车起吊作业,因操作工无证上岗,经验不足,在解钢丝绳索时被货物挤压身亡.又如去年办理的陆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陆某没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而为某纺织企业拆大楼过程中将一名清洁工压死.

4、监管措施不力,有部分监管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在调查中发现,少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对生产单位的监管只流于形式,应付了事,各环节没有严格审批,致使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排除.从发生的安全事故看,基本都存在超资质施工或没有相应作业证书等情况.

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一线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企业、车间(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别对新招聘职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手段,确保每一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救援技能,了解自己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增强安全意识,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有关部门要定期深入企业,对企业主、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引导其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帮助其正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牢牢绷紧安全生产的防线,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在安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开展,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

2、规范各项生产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企业、车间(工地)、班组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督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守劳动纪律.对违规违纪员工及时批评纠正,对多次违规违纪的员工要采用经济、行政手段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排除.对于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态度恶劣的,必须下狠心,下大力抓好整改,甚至必要时要求其先停业整顿,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再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通过强有力的安全制度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3、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作业的查处力度.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责任,必须要狠抓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关和个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增强监管工作的责任心,防止应付了事,玩忽职守,更应防止出于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单位的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做到一级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因调研时间和条件有限,以上分析和建议可能有所偏颇,不当之处请承办部门指出,共同探讨,以达到好的效果. 领导批示 审查结果 拟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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