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11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要求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1992年12月,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12月3日获得了山东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185号.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莱州市啤酒厂、小原高家村、淇水河、十里堡村、程郭镇西坊北村;

南至文昌路街道东庄头村、文昌路街道西庄头村、文昌路街道东南隅村、永安路街道花园北流村、玉海路绿化带;

西至三教北流村、路个庄村、小原村、杜家村、杜家河东大原段、东大原村;

北至东大原村、小原高家村、小原谢家村、小原王家村,核准其面积为9.0km2.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以机械加工业(汽车零部件为主)为主导;

以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为辅的产业结构.

二、总体规划及原环评执行情况小结 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入园项目与莱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为了保证莱州经济开发区的健康发展,开发区需筛选入园区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企业验收及建设进度,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防止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企业调查及环境总量调查 经对企业调研、资料收集,开发区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执行率较低,开发区需督促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单位,加快完善其环评手续.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园区内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总量均未出现超标,开发区的后续发展过程中,应继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在总量控制范围内.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1、废水治理 目前,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整个开发区,莱州经济开发区排水纳入莱州市排水规划中,区内不设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依托莱州市污水处理厂.莱州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规模5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2/O,实际运行中接纳污水量约为6万m3/d.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一部分回用,一部分排入河套水库.

2、供热工程 目前莱州经济开发区内无热电厂,区内供热供汽依托龙口矿业集团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建设有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24MW汽轮发电机组.锅炉烟气采用炉外氧化镁法脱硫、静电除尘和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一座120米高、出口内经3.5米的烟囱排放.

3、固废处理 莱州经济开发区固废依托莱州市垃圾处理场,莱州垃圾处理厂采用表埋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80t/d.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跟踪评价 开发区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认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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