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11

4 政策说明: ⑴具体加分说明详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9条;

⑵如所报产品非小型、微型企业或非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相关证明材料. ⑶若所报产品不符合环保节能认定标准,则相关格式(证明)不必在响应文件中编制(提供).

5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理方法: 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报价担保;

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报价担保;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从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以上虚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有关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磋商范围、供货与安装期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供货与安装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价. 1.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报价(已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报价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缺陷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1.5 费用承担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报价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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