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11
采购项目编号:BDHGP2013154―A―B 北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离子色谱仪 和便携食品安全干式分析仪公开招标文件 北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Ο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3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3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要求-6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及办法-1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构成-11 第六部分 投标报价表-14 第七部分 合同条款-16 第八部分 投标确认函-17 注:本招标文件共17页(包括封面),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请于领取后3日内向北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第一部分 邀请函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北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离子色谱仪和便携食品安全干式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离子色谱仪、便携食品安全干式分析仪 采购项目编号:BDHGP2013154-A-B

2、采购人:北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苏宸 单海斌 联系

电话:13933916967

13031433540

3、报名投标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5日(工作时间)

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北戴河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201室),联系人:陆丽辉 徐志猛,联系

电话:0335-4188486

4188485

5、开标时间:2013年8月22日9:00 北京时间,超时不候

6、开标地点:北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1、采购项目说明:本次公开招标是为北戴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离子色谱仪和便携食品安全干式分析仪.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中标人须按质按时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投标人须为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专业从事卫生检验设备生产的厂家或经销商〈注册资金50万(含50万)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文件以外单独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开始前投标人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结束中标人在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招标文件为合同基础条款),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履约保证金在按投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将评标结果公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告期结束之日起超过七天不来领取且无正当理由者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如果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采购人所在地签订),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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