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10
关于浙江青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江青大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浙江青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青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9-331122-35-03-015039-000)、法人承诺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结论.项目在投产五年内实施可行.

二、该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新碧街道新兴路1号(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内).浙江青大实业有限公司(原缙云县大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获得了原缙云县新永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碧街道新兴路1号的厂房、土地及生产设备,依据缙云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4号文件,凭原有企业备案文件(缙经技变更[2013]9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从环境保护角度做出如下调整:1)改变退火工艺,采用有氧退火替代真空退火(采用液氨分解氮气和氢气作为保护气),不再使用光亮炉;

2)改变酸洗工艺,采用 硫酸+704B+704Z 替代浓硝酸酸洗;

3)酸雾处理由SCR脱硝系统改为碱喷淋系统,避免使用危险化学品液氨,消除液氨泄漏的风险隐患;

4)酸洗线负压全封闭隔离;

5)酸罐全封闭隔离;

6)704B储罐的HF浓度降至35%.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项目总投资22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万元.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应采用明渠套明管或架空敷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其中含铬废水在车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总铁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表1的二级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新建溪.污水排放口与清下水排放口必须按规范化设计、建设.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设置地下水永久性监测井并定期对区内地下水的水质、水位进行监测.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各工艺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优化废气收集预处理方案,强化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措施,提高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确保治污效率.项目废气主要为冷轧油雾、退火炉废气、风冷废气、酸洗线酸雾废气、电解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冷轧油雾经集气罩收集,经设备自带的油雾捕集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烟气经过余热回收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冷废气经风冷箱自然沉降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车间微负压设计,酸洗车间废气、酸洗线工艺废气、酸回收工艺废气及酸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解废气经过水雾分离器处理后经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浓度限值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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