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0
长沙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明电[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长沙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 组长:文丽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夏晓鸥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杰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郴江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刘兵市水务局水利经济中心副主任 钱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工会工委主任 谢朝晖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鲁承钢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员:陈长发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吴兴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彭金炬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陈英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业处处长 吴肖俊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处科员 吴辉忠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夏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工委、副主任 袁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处副处长 王江权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区、县(市)也要建立专项检查协调指导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执法机制,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专项检查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做到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三、工作安排

1、2015年12月1日至8日,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专项检查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报市专项检查协调指导机构办公室备案.通过在建项目排查完善建立建筑领域清欠联系人台帐,开展对在建项目及建设领域企业的法律政策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组织企业开展自查.

2、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2月8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建设、交通、水利(务)、国资委、工商、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在建项目联合执法检查.届时,市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将视情况派出联合督查组分赴相关区、县(市)进行督查.

3、2016年2月1日至2月3日,各区、县(市)完成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及统计表(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2016年2月3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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