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7-10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

电话:13551971672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理股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

电话:0826-2883075 编审股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

电话:0826-2883263 监督股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0826-2883265 评审股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

电话:0826-2883266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 采购控制价 采购最高控制价:20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报价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含成本、人员及差旅、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续服务、税费等大包干价.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报价区域现场填写报价,填写报价完毕后将报价现场密封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本项目只采取一轮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4 谈判保证金 金额:4000元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16 时00 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 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 缴纳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谈判保证金不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金额、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5 低于成本报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有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60分钟,最多不超过120分钟)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谈判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原件1份)及合同网上公示截图交中心受理股工作人员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注: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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