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8-01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安委办编制 ?? 目录1总则

3 1.

1 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3 1.4 应急工作原则

4 1.5 预案体系

4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4 2.1 应急组织机构

4 2.2应急救援机构

4 2.3职责

5 3. 预防和预警

10 3.1危险性分析

10 3.2信息报告与处置

11 3.3 预警行动

13 4应急响应

14 4.1 响应分级

14 4.2 响应程序

15 4.3 应急处置方案

17 4.4信息发布

18 4.5应急结束

18 5 应急资源

20 5.1 通信与信息

20 5.2 应急队伍

20 5.3 应急物资装备

20 5.4 应急经费

20 5.5 应急管理制度

20 5.6应急技术支持

21 6 预案管理

21 6.1 培训

21 6.2 演练

22 6.3 奖惩

23 6.4预案修订与更新

23 附件1: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

25 附件2: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名单及人员联系方式

26 附件3:应急救援资源物资表

27 附件5:七星区人民政府产经营企业及可能事故一览表

29 附件6:主要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3

1、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33

2、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35

3、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7

4、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39

5、泄漏事故的处置措施

42

6、中毒窒息事故的处置措施

42

7、触电事故的处置措施

44

8、锅炉事故的处置措施

44

9、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7

10、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8

11、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8

12、高处坠落事故处置措施

48

13、起重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49

14、坍塌事故的处置措施

49 附件7:七星区安委会成立文件

51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处置我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人大第86令)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西政府令5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办发[2014]35号文) 《自治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7.9) 《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2015.8)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桂林市区七星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达到本预案Ⅰ、Ⅱ、Ⅲ级响应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应急救援预案只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适用于非生产经营单位(如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医疗机构、部队等);

1.4 应急工作原则 在桂林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七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影响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与《桂林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衔接,下与区直各部门行业应急预案和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七星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办发[2014]35号文)的相关要求,成立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常态和事故状态下的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七星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具体承办相关救援工作. 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七星区安委办),七星区安委办设在七星区安监局,由七星区安监局局长欧战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

电话:0773-5810313. 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七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七星区安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朝阳乡和各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各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由企业自己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部队、区直各部门组建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有关救援力量. 2.2应急救援机构 七星区人民政府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七星区安委会.事故发生时,七星区安委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同性质和影响范围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该指挥部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监察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统一指挥、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并设立若干处置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工作. 2.3职责 2.3.1安委会主任应急管理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

(2)统一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

(4)抓好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3.2 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职责 (1)为启动、终止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2)按主任的指令具体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指挥、调度、检查执行等工作;

(3)按主任的指令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事项,协调、配合上级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参与制定应对事故的行动方案;

(5)按主任的要求抓好全区常态下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3.3七星区安委会职责 七星区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全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必要时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4七星区安委办职责 七星区安委办是七星区安委会的办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承担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综合监督、指导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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